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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店強迫小姐簽約



前陣子威力聽網友說,有間大型酒店因為小姐上班時,放在休息室的薪水被偷,後來經公司調監視器出來看,發現偷錢的小姐後,除了將偷得的錢歸還給失者外,私下還被不知是大班還是幹部要求,必須與酒店簽下合約,合約內容大致上是要求小姐必須在該酒店上班一年,但事後偷竊小姐心有不甘,自行向警方自首自已偷竊,並將酒店要求他簽下合約一事也一併告知警方,其實這與前陣子所說的,上班要簽約的做法很像,雖然給人的感覺像是讓他以贖罪的方式,與酒店簽合約,換取不被酒店告偷竊,但給上班的小姐們一樣是有很不好的感覺,所以威力在此也順便告訴各位網友們,碰到應徵酒店要求酒店簽約事情請多加考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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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酒店經紀威力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